天朝田亩制度全文(第2页)
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,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,农隙治事。
凡两司马办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,总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,一切旧时歪例尽除。
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,两司马教读备遗诏圣书、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旨书焉。
凡礼拜日,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,分别男行女行,讲听道理,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。
凡二十五家中力农者有赏,惰农者有詈罚。
或各家有争讼,两造赴两司马,两司马听其曲直。
不息,则两司马挈两造赴卒长,卒长听其曲直。
不息,则卒长尚其事於旅帅、师帅、典执法及军帅。
军帽会同典执法判断之。
既成狱辞,军帅又必尚其事於监军,监军次详总制、将军、侍卫、指挥、检点及丞相,丞相禀军师,军师奏天王。
天王降旨,命军师、丞相、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。
无出入,然后军师、丞相、检点及典执法等1,直启天王主断。
天王乃降旨主断,或生、或死、或予、或夺,军师遵旨处决。
凡天下官民,总遵守十款天条,及遵命令尽忠报国者则为忠,由卑升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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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,世其官。
官或违犯十款天条及逆命令受贿弄弊者则为奸,由高贬至卑,黜为农。
民能遵条命及力农者则为贤为良,或举或赏。
民或违条命及惰农者则为恶为顽,或诛或罚。
凡天下每岁一举,以补诸官之缺。
举得其人,保举者受赏;举非其人,保举者受罚。
其伍卒民,有能遵守条命及力农者,两司马则列其行迹,注其姓名,并自己保举姓名於卒长。
卒长细核其人於本百家中,果实,则详其人,并保1举姓名於旅帅,旅帅细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。
果实,由尚其人,并保举姓名於师帅。
师帅实核其人於本二千五百家中。
果实,则尚其人,并保举姓名於军帅。